尊敬的供应商: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拟对2019年招生线上宣传服务进行询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关营业范围,可提供高考终端宣传咨询服务,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2、承包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认,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承包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承包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有至少1项类似成功案例,须提供合同。
二、内容及要求
普招专题制作及推广服务:搭建安徽地区高职院校专题页面,整合安徽高职院校普通高考招生政策等内容,在中国教育在线首页、掌上高考首页、安徽分站首页、百度新闻推送、今日头条资讯发布、一点资讯发布、微信推送等形式进行安徽高职院校专题页面推广。
百度、360搜索、新闻专题推广:搜索引擎流量导入。高考数据库系统搭建
掌上高考页面定投推广,主动宣传学校招生信息,做到提前宣传,主动宣传。
移动端:手机网站维护更新,电子版招生乐章制作。
5. 调查报告:反馈学校合作内容及效果
三、时间要求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日历天内签订合同并按学校要求开展服务。
四、供应商须知:
1.履约保证金:中标商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我校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息)。
2.付款:服务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付全款。
五、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要求,在2019年6月14日上午9:30时前,将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密封,加盖公司公章报送至招生办公室:
①报价函(格式见附件1);
②投标单位简介
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
④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实施方案;
⑤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中标后须提供原件复查;
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函的价格其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投标人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人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中标原则
1.中标原则: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中标人。
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七、联系方法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太湖路19号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 周老师
电话/传真:0551-63444228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