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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桥校区土木工程系实验实训中心基础实训教学设施建设项目(水电改造、混凝土台座施工类)中标候选人公示[院招第202425号]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日期:2025年02月05日 打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就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桥校区土木工程系实验实训中心基础实训教学设施建设项目(水电改造、混凝土台座施工类)(项目编号:院招第202425号)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5年1月27日09时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评审)结果

项目名称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桥校区土木工程系实验实训中心基础实训教学设施建设项目(水电改造、混凝土台座施工类)

招标编号

JG2024-02-2527

主要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排名

第一名

第二名

投标人

名称

安徽国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九徽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177440.97

204321

公示期:自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2月8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异议函及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本评标结果同步在以下网站公示: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特此公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方式:王工、蒋工 17318520298、13053096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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