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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智能互动一体机采购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示[院招第2020025号]

作者:公告管理员来源:阅读次数:日期:2020年11月17日 打印

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对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智能互动一体机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已完成评审工作,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智能互动一体机采购

招标编号:院招第2020025号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磋商公告发布日期:于2020年11月02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

磋商日期:2020年11月16日

采购内容 :详见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鸿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人民币叁万肆仟柒佰陆拾整(¥3476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王会坤、曹玉红、石磊

采购人名称: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太湖东路22号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0551-6341383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井岗路68号蜀山新产业园自主创新基地7栋9层(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九楼)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51-65590535

公告期限:2020年11月17日至2020年11月19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以上结果,特此公告。公告期自发出之日起,如磋商供应商有异议,请于7个工作日内向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反映。

若对本项目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赵老师提出投诉,电话:0551-63428335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1月17日

上一条: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智能交通系统及技术》专业课程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院招第20200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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