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对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清查核实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已完成评标工作,将评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于2019年4月26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招标公告
开标日期:2019年5月16日
采购内容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清查核实项目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安建会计师事务所
中标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新都会环球广场6-1501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整(¥320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序号
| 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备注
|
1
|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清查核实项目
| 项
| 1
| 32000
| 32000
| 无
|
服务要求: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韩伟明、阮仁海、张克宏、梁桂春、夏保军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太湖东路22号
联系人:余老师、芮老师
电话:0551-63486901、0551- 63423174 (正常工作日9:00~17:00)
若对本项目结果有异议,请与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室)联系电话:张老师 0551-6341127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27号
项目负责人:张继永、童超、袁倪
联系电话:0551-65149581转635 18756287168
公告期限:2019年5月16日至2019年5月17日(1个工作日)
以上结果,特此公告。公告期自发出之日起1个工作日,如投标供应商有异议,请于7个工作日内向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反映。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
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