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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清查核实项目中标公告[院招第2019008号]

作者:公告管理员来源:阅读次数:日期:2019年05月16日 打印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对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清查核实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已完成评标工作,将评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于2019年4月26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招标公告

开标日期:2019年5月16日

采购内容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清查核实项目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安建会计师事务所

中标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新都会环球广场6-1501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整(¥320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序号

服务内容

单位

数量

单价

小计

备注

1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清查核实项目

1

32000

32000

服务要求: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韩伟明、阮仁海、张克宏、梁桂春、夏保军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太湖东路22号

联系人:余老师、芮老师

电话:0551-63486901、0551- 63423174 (正常工作日9:00~17:00)

若对本项目结果有异议,请与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室)联系电话:张老师 0551-6341127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27号

项目负责人:张继永、童超、袁倪

联系电话:0551-65149581转635 18756287168

公告期限:2019年5月16日至2019年5月17日(1个工作日)

以上结果,特此公告。公告期自发出之日起1个工作日,如投标供应商有异议,请于7个工作日内向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反映。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

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6日

上一条: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消防整改维修工程项目磋商公告[院招第20190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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