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恒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对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南区4号学生宿舍部分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磋商采购,现已完成评审工作,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南区4号学生宿舍部分家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院招第2019033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7月5日
磋商日期:2019年7月17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合肥市金力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岗集镇土山段合淮路东侧
成交价:壹拾肆万伍仟贰佰圆整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服务要求: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磋商小组名单:孙超、刘枫、张勖媛
采购人名称: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太湖东路22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551-6341697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恒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与方兴大道交口西南角高速时代广场C2楼32层
联系人:张工
电话:17756064010
监督管理部门: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室)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551-63411278
公告期限:2019年7月18日至2019年7月22日(3个工作日)
以上结果,特此公告。如供应商有质疑,请于7个工作日内向安徽恒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反映。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室)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无
特此公告。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恒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