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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银校合作项目评审结果公示[院招第2020012号]

作者:公告管理员来源:阅读次数:日期:2020年08月05日 打印

安徽恒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对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银校合作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已完成评审工作,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银校合作项目

项目编号:院招第2020012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磋商公告发布日期:于2020年07月14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发布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磋商日期:2020年07月27日

采购内容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银校合作项目

第一成交候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东支行

申报完成投入资金额:人民币陆佰万元整

第二成交候选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申报完成投入资金额:人民币陆佰贰拾万元整

第三成交候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申报完成投入资金额:人民币柒佰万元整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顾勇、张爱瑛、叶为全、魏驰东、时序民、完婧、芮鑫泉

采购人: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太湖东路22号

联系人:芮老师

电 话:0551-63486816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恒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与方兴大道交口西南角高速时代广场C2楼32层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7756064010

公示期限:2020年8月5日至2020年8月7日

以上结果,特此公示。如供应商有质疑,请于7个工作日内向安徽恒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反映。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室)提出投诉。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51-63411278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恒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5日

上一条: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生体检单位招标项目(二次招标)流标公告[院招第20200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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