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规定,汽机系教学实训用新能源车辆(PHIDEON-phev整车1台)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并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汽机系教学实训用新能源车辆(PHIDEON-phev整车1台)
二、采购预算:6.98万元。
三、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四、单一来源采购原因及说明:
自2013年上汽大众汽车与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合作以来SCEP项目运行良好,2018年5月我院成为“上汽大众SCEP电动车校企合作项目”国内首批合作院校。此次采购实训车辆为“上汽大众SCEP电动车校企合作项目”验收标准中急需设备,且该车型为辉昂新能源混动版,目前并未上市,售价可参考辉昂汽油车版本官方指导价:34.90万-65.90万。因上汽大众与我院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此次给与优惠的价格来采购辉昂新能源混动版车型,以保证“上汽大众SCEP电动车校企合作项目”顺利开展。
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7月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院监察室反映。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51—63411278。
汽车与机械工程系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