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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生体检单位招标项目(第四次招标)成交公告[院招第2020013号]

作者:公告管理员来源:阅读次数:日期:2020年09月17日 打印

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对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生体检单位招标项目(第四次招标)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已完成评审工作,将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生体检单位招标项目(第四次招标);

招标编号:院招第2020013号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磋商公告发布日期:于2020年09月3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

磋商日期:2020年09月14日

采购内容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成交供应商名称: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

成交金额:15616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陆仟壹佰陆拾元整)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张缨、郭银娣、张春风

招标人代表:张老师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太湖东路22号

联系人:朱老师、 张老师

联系方式:0551-63416975 15955119384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习友路与科学大道交口百商现代名苑12栋1701

联系人:常园园

电话:18900512614

监督管理部门: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财务处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551-63428335

公告期限:2020年09月16日至2020年09月18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以上结果,特此公告。公告期自发出之日起,如磋商供应商有异议,请于7个工作日内向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反映。

若磋商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6日

上一条: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十四五”规划编制单位服务项目(二次)成交公告[院招第20200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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