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院党委在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再深化”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出台专门意见,开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工作,并向基层党组织延伸,确保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根落地。
明确纪实主体。明确纪实对象为院党委、院党委主要负责人、院党委班子成员;各系党组织领导班子、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院机关处室、产业办、老干科党组织负责人。
明确纪实内容。明确学院各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5个方面纪实内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3个方面纪实内容,以及党组织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4个方面纪实内容。
明确纪实方式。分类发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要求各级党组织、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党组织班子成员自2017年10月起,将履责情况据实填写、实时记录、备案留存。
明确纪实要求。强调落实党风廉政主任责任是党章赋予的政治责任,是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职责。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载体,在全院各级党组织中施行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纪实制度,是营造学院良好政治生态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学院各级责任主体有效履责的办法措施,是厚爱干部的根本举措。要求落实主体责任思想上要上心、明确为什么抓,履职上要精心、明确谁来抓,落实上要用心、明确抓什么,保障上要狠心、明确怎么抓。(纪委 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