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日期:2024-07-11 浏览次数:
根据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学院拟调整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提租补贴,调整人员范围为2024年7月在编在岗教职工。
特别提醒:新进员工中原单位有收入的需提供原单位盖章的2023全年收入证明材料,请在7月18日前送财务处。
附件: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