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三、办学地址:(北区)合肥市太湖东路22号
(南区)合肥市合巢路114号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计划:500人,详见下表。

注:为最大程度满足考生专业志愿,针对生源不平衡的情况,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将适当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六、招生对象
重点面向2019年退役的军人,同时兼顾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3类人群。2019年已录取的考生(包括省外考生)不能参加本次高职扩招报名,如违反规定报名,后果自负。
七、院校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网络预报名
已在“安徽政务服务网”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的考生,可登陆我校面向社会人员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flzs.ahctc.com/)进行网络预报名,同时完成专业志愿填报。
(二)资格审核及信息确认
已完成网络预报名的考生至我校进行资格审核及信息确认。需本人到场进行身份证读取确认和采像,经身份证确认和采像的考生报名方有效,才能进行资格审核。现场采像时请穿深色上衣,勿画浓妆,勿戴美瞳,取下项链、耳环等,以免影响采像效果。
1.时间:2019年11月2日—11月8日
2.地点: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北区图书馆一楼招生办公室
3.所需材料:①身份证、户口簿;②高中(中职)阶段学历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③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证;④其他人员需根据填报的类别,提供下岗,务工,土地承包等相关证明材料;⑤非皖籍人员需提供在皖工作六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或工资发放单或社保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学校留存,原件现场返还。按有关规定考生还须现场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完成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11月20日至11月23日登陆我校社会扩招考试报名平台:http://flzs.ahctc.com/ 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入学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与地点
考试时间:2019年11月24日
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上午9:00~10:00
文化素质测试时间:上午10:00~11:30
考试地点:合肥市太湖东路22号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北区)
(二)考试类别
按考生报考类别分为“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两类,考核方式为笔试。文化素质测试为合格性测试,需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职业适应性测试为选拔性测试。
1.毕业类型为“高中毕业同等学力”的考生(退役军人除外)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
2.其他类型考生只需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三)测试科目
1.职业适应性测试
所有考生均需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内容为职业认知、社会时政、人文科学等方面的常识性基础文化知识,均为客观题,总分 100 分。
2.文化素质测试
按有关规定,为高中同等学力考生(退役士兵除外)设置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参照《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2019版)》命题。测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每科各占100分,总分300分。
九、录取规则
(一)录取规则
1.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划定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所有考生均依据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类别和专业分别录取。
3.录取过程中针对报考类别、专业间生源不平衡情况,在保证不突破学校总计划及提高学校录取率基础上,学校将进行适当的类别与专业间计划的调整。
(二)录取确认
1.学校预录取:2019年11月30日前,我校依据招生计划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2.考生录取确认:2019年12月10日至12日,预录取考生登录省考试院指定网站进行录取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十、学籍管理
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注册学籍。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十一、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照物价局核准的全日制专科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十二、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单独编班、分类培养、分类教学。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形式,线上依托我校的网络教学平台和学习通手机客户端进行教学,线下采取走读制,集中授课和辅导。各类别及专业的教学、学习方式及教学总课时,详见我校《面向社会人员扩招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十三、毕业证书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符合毕业条件,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十四、奖贷助补免措施
与普通高考学生享受同等奖贷助补免政策。
十五、其他须知
(一)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否则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二)对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执行。
(三)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1-63411278(纪检监察室);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十六、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551-63444228/63413589
(二)学校网址:http://www.acvtc.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acvtc.edu.cn/z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