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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4-11-17浏览次数:

 

各系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统一安排,拟定于11月6日~11月21日(校历第911周)开展为期两周的期中教学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方式
检查范围包括日常教学的各个环节。检查方式以各系、教研室组织自查为主,采取查阅、问卷、座谈、期中考核等形式,院教学督导组进行督促检查。各单位自查结束后,应认真加以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报教务处汇总,以便为教学双方提供动态的信息交流,为学院的教学管理提供科学参考。
二、检查内容
(一)教学运行管理检查
1)教学大纲执行情况检查;教案、教学(含实训)计划执行情况检查;
2)作业、实验报告的批改与平时成绩的考核记录检查;
3)专项实训、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组织实施情况检查;
4)实验室学期使用率、实验设备运行及实验室使用登记情况检查;
5)查阅教研室会议记录,抽查相关工作资料。
请填写教师个人自查表和教研室自查表。
(二)组织听课
系领导、教研室同行教师和院教学督导组进行随机听课。对于上课效果好的课程应组织全系教师进行观摩,为教师提供交流经验、互相学习的机会;对于上课效果较差的课程,主管教学领导要与主讲教师进行约谈,帮助教师解决教学存在问题。
请做好听课记录,填写课堂教学质量评分表(教师用)。
(三)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
以各教研室为单位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分析各教学环节的运行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或建议,并填写意见征求表。
各系要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本班级课程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填写意见反馈表。
(四)课堂教学质量学生问卷调查
请各系充分调动学生参与教学检查的积极性,组织、引导学生客观、公正、认真地填写课堂教学质量评分表(学生用),并统计分析填写汇总表(教学办完成)。
(五)期中课程考核
期中教学检查期间,13级学生(12级和14级不需要)除实训计划安排在第911周实训的班级外,每个专业抽取两门课程(与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考核方式”的一致)随堂进行期中考核,可采取闭卷、开卷、大作业等形式随堂进行,但必须制卷批改。各系期中考核安排表请于11月12日前报考务科,以便协调时间、教室等有关事宜。
各系还可以根据本系的实际情况,自定若干检查项目,并将有关情况备案,以便及时总结经验,促进全校教学及教学检查工作的不断改善。
三、检查材料的处理
1.各系根据本通知制订的“期中教学检查时间表和具体方案”除自留存档外,还须报教务处教务科汇总,作为学校抽查的依据。
2.各种表格除注明报送教务处外,全部留系存档。其所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请予以分类汇总后在检查总结报告中予以反映。
3.“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教务处教务科一份。
4.报送时间:“期中教学检查时间表和具体方案”于11月12日之前;“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及相关表格于11月28日之前,并将其发至以下电子信箱:407724676@qq.com
注:请在教务处网页下载附件,不再附纸质表格。
 
 
2014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