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

招标公告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招标公告 -> 正文

土木工程系独山校企共建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院招2018010号第二次】招标结果公示

作者:公告管理员来源:阅读次数:日期:2018年07月11日 打印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土木工程系独山校企共建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院招2018010号

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0日

开标日期:2018年07月10日上午9:00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陕西支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西安机器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土木工程系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太湖东路22号

联系人:王守胜老师、董庆老师

联系方式:0551—63436283

公示期:2018年 7 月 11日 至 2018年 7 月 17 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土木工程系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太湖东路22号,联系电话:0551-63436283。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室提出投诉,联系人:方艳红,联系电话:0551-63411278。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07月11日

上一条: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南北区部分学生宿舍粉刷维修工程招标公告〔院招第2018020号〕(第三次)

关闭

学校地址

新桥校区地址:安徽新桥国际产业园寿州大道16号

青年路校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青年路114号

联系电话

院办电话:0551-63416906

招生办电话:0551-63444228

微信公众号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0210号版权所有©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备案序号:皖ICP备0500423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