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和《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编外住学生宿舍辅导员公告》等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工作需要,按照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8月20日,上午9:00-11:00,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地点:安徽远景集团6楼(瑶海区长江东大街与明光路交口东南角)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退役军人证、中共党员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2025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明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2.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按照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笔试成绩达到50分)。递补不超过两次,递补截止日期为8月20日下午17:00。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免收专业测试费用,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处理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以及举止仪表、潜能等。面试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
考生参加专业测试的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时间和地点
专业测试时间:2025年8月24日(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专业测试地点:安徽工商管理学院(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水阳江路交口向西500米)
参加专业测试的报考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按照《专业测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验证报到,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考试当天7:30考生报到截止),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官组构成
根据招聘岗位和专业测试方式,设立专业测试考官组,每个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其他事项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合成确定,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笔试成绩×0.4+专业测试成绩×0.6。
考试成绩将在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如考生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第一项、专业测试成绩第二项、专业测试成绩第三项、专业测试成绩第四项、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项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签约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天。
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院党委研究后按学院聘用人员管理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薪资待遇按《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组织与监督
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有关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院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3668470(组织人事处) 0551-64222755(安徽远景集团)
监督电话:0551-63411278(院纪委)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编外住学生宿舍辅导员资格复审名单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