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收到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支付首笔土地收储补偿款24000万元

作者:财务处    发布日期:2023-04-17    浏览次数:

2023年1月16日,学院与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合土储收〔2023〕第2号),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学院位于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与太湖东路交口西南,面积约为120669. 02平方米,约合181亩。收购土地四至:东至马鞍山路,南至汇鑫大厦、望江东路,西至太宁花园,北至太湖东路。并给予土地收储补偿120000万元,按合同约定分五期支付,收储补偿款将全部用于学院新桥校区建设。

2023年4月17日上午,学院收到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的首笔土地收储补偿款24000万元。学院财务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此笔土地收储款项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及时与省交通运输厅财务处、省财政厅非税局和经建处对接,做好缴库和支付工作。(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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