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解决离休人员年老体弱报销医疗费用不便的问题,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推行离休人员报销医疗费用“一站式”服务,简化离休人员医疗费用报销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每月20日前,离休人员将据实发生的医疗费票据,由本人或亲属送到学院离退休工作科,离退休工作科指导填写报销单据,并签字、登记汇总后尽快送到院总务处医务室审批。
二、总务处医务室人员负责对离休人员医药费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提出签报意见。
三、离退休工作科将经医务室签批后的单据送交院财务处,财务处审核后送院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审批。财务处将经分管财务领导签批后的单据尽快支付,打入离休员工工资卡中。
四、离休人员住院借款即时发生,参照以上流程及时报批处理。
附件:离休人员医疗费报销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