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终结账及 2019年初开账工作的通知

作者:财务处    发布日期:2018-12-11    浏览次数:

院属各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年终对账、结账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学院资金支付效率,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实际,现将2018年年终结算及2019年初开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报销时间安排

(一)受理政府采购办理截止日期:12月20日。

(二)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截止时间:12月25日17:00,请广大师生将报销单据、原始票据尽早送到财务处。

(三)财务处将在年底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关账前加班加点,提高服务效率,保障送达的单据报销入账。

(四)2018年学院各项支出给予充分保障,年底使用不完、不能结转下年的资金省财政厅统一收回。原则上自2019年1月1日起,财务处不再受理2018年报销单据。

二、相关结算业务的处理

(五)暂借款清理工作:由于暂借款不能作为实际费用支出,未冲销暂借款学院无法向财政结算。请各部门和教职工对未冲销暂借款进行核对并及时冲账,特别是2018年以前的个人借款和长期挂账往来款。无特殊原因,原则上自2019年1月起财务处开始逐月扣除借款人工资(不超过工资总额三分之一),直到扣清为止。

(六)到款入账工作:学院当年收到各类收入款项必须当年计入收入。各种到款(如科研经费、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请及时查询核对,开具发票或收据,及时办理入账手续,便于学院及时清缴款项。

三、2019年开账时间

自2019年1月10日8:00开始报销。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底各系部资金需求预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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